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规划(2022年)的实施意见
阳政办发〔2022〕2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平稳有序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及全省、全市双减工作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义务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坚持依法治教,认真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着力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进一步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政府职责,确保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二)坚持稳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深入调研,周密稳妥推进工作,切实做到学生、家长、教职工、学校、主管部门 “五个满意”。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将深化改革与制度创新一体推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三、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
1.学校情况。全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74所,其中小学67所(包括教学点43所),单办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民办云阳学校),完全中学1所,特教学校1所。
2.学生情况。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有16131人。其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51人(小学436人、初中415人),占全县义务教育学生总数5.27%。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情况。目前,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有云阳学校一所。经教育部门审批,该校2000年秋季开始招生,是一所全封闭、九年一贯制四轨制民营寄宿制学校。学校占地30亩,建筑面积15000平米,配有300米沥青跑道及宽敞的操场,有体育馆一处,是我县少体校学生乒乓球训练基地,满员可容纳在校学生2000余人。学校现有学生851人,教职员工105人。
(二)重点任务
按照“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依法由国家举办”总要求,围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总目标,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推动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2022年8月底完成。具体为:
1.调减云阳学校学生规模。取消云阳学校小学部,将云阳学校转为4轨制单办初中学校。现有小学部学生,按照“自愿、方便、就近”的原则,全部调剂分流至学生监护人居住乡镇寄宿制学校或具备寄宿条件的阳高二中附小、龙泉镇东关学校。同时严控学生转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届时,按照现有生源,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将下降至2.6%左右。
2.规划并建设好未来3-6年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公办义务教育的学位需求。
3.促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进入民办学校章程。进一步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加强对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落实非营利性的法定要求。
(三)具体步骤
1.宣传动员(2022年1月-3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统筹全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制定云阳学校办学类型转变和缩规等具体工作方案。
2.稳步推进(2022年4月-8月)。紧扣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全力推进云阳学校小学部学生调剂分流等重点工作。
3.巩固提升(长期坚持)。建立健全督导机制,确保全县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和县政府要加强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领导,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点任务,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县教科局等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
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宋桂珍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统筹负责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日常工作。县教科局成立工作专班,成教股牵头,基教股、督导室、计财股、德育办、教研室、办公室等股室协调配合,推进全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二)做好风险化解工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出现的云阳学校小学教师安置、学生分流等风险,制定工作预案,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加强源头把控、长效监管,推动义务教育规范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成果,实现民办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