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高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通知
阳政发〔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局、办、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与调整情况的通报》(晋环机动车函〔2020〕8号)的有关要求,已编制完成《阳高县城市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高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