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1年第1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前程序严格征地报批审核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103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为实施省重点工程国电阳高下深井4.8万千瓦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建设,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
拟征收地块位于下深井乡丰稔山村、上深井村,东小村镇于家窑村,古城镇麦早村、南仁窑村、赵石庄村等3个乡镇6个行政村和1个国有单位。
二、拟征地村及面积:
下深井乡丰稔山村0.057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国有林地,权属归省杨树局九梁洼林场);
下深井乡丰稔山村0.4384公顷,其中农用地0.3713公顷(全部为灌木林地),未利用地0.0671公顷;
下深井乡上深井村0.067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灌木林地);
东小村镇于家窑村0.0656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
古城镇麦早村1.2618公顷,其中农用地(旱地0.3520公顷、木有地0.8691公顷),未利用地0.0407公顷;
古城镇南仁村0.0036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
古城镇赵石庄村0.1402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0342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国电阳高下深井4.8万千瓦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建设项目。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村级组织、相关权利人要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征收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阳高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联系人:云隐龙联系电话:0352-6622906/1393529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