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延迟退休养老保险退费政策

  • 诉求编号
    D20240923003566
  • 诉求标题
    咨询延迟退休养老保险退费政策
  • 诉求内容

    马女士来电反映:因为延迟退休政策出台之后,家人就2023年缴纳了一年的养老费用,现在想申请退费,不参加灵活就业的了,希望热线帮助落实能否全额退费,退费之后何时能到账。

  • 诉求人
    马女士
    处办单位
    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办回复
    "马女士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愿意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申请退个人账户养老金。
    咨询电话:0352-66533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事件地点
    阳高县
  • 留言时间
    2024-09-23
    回复时间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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