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5000/2024-00034
信息分类: 阳政发
发布机构: 阳高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03 09:29
标题: 阳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阳政发〔2024〕2号
时效:

阳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09:29 来源:阳高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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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政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严的基调、紧的状态、深的精神、细的举措、实的作风,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守稳安全底线。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扛牢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动态编制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县安委会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投入更大精力抓安全生产,定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集中审批部门的安全职责。及时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重点行业领域要建立健全“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非煤矿山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制。全面开展“体检式”精查,杜绝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履职尽责。制定并落实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总监、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必须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龙泉工业园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三)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做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反“三违”活动,严格全员遵规守纪。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均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动态完善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审批部门颁发相应许可证照后,实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牵头部门推送相关审批信息和资料,各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坚持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4.坚持实行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要全覆盖派驻。(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二、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推动安全治理模式转型

(五)强化重大风险源头防范

1.推动县龙泉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准入。(责任单位:县龙泉工业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2.参照省级、市级部门做法,县行政审批等部门对有关项目要实施联合审查,加强源头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六)加强安全风险预警管控。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完善非煤矿山边坡、尾矿库在线监测。企业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监管部门通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加强对企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七)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1.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场所、危险作业环节和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和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县直各有关部门)

2.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动态清零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挂牌督办并审核把关销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龙泉工业园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八)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及时公布和处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强化专家配合执法、指导服务企业的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龙泉工业园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九)启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职责厘清、精准执法帮扶、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行动,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等有关部门)

(十)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加快升级改造。持续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和“体检式”精查,组织外包采掘施工队伍专项整治。推进智能化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十一)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防控重大危险源和转移项目安全风险。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开展企业安全体检。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深化“小化工”专项整治。持续提升龙泉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工作,力争年内通过D级化工园区验收。(责任单位:县龙泉工业园区、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十二)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

1.加大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抓好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深化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强大型营运客车安全监管,严格“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控,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车辆碰撞、侧翻泄漏事故的发生。从严监管桥梁、长下坡、急弯等高风险路段。常态化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加强铁路沿线安全治理。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视频图像统筹建设与智能应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

2.加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强化源头治超监管,推动源头企业科技治超工作。加强路面管控工作,坚持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绕站避检、冲卡闯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治超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等部门)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公路工程等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管控高边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重点排查整治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路段等部门)

(十四)经营性自建房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日常检查,深入推进隐患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新改扩建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禁违规加层加盖。装饰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必须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和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十五)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城镇燃气企业运行安全。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推进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十六)消防领域专项整治。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老旧商住混合体等低设防区域,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短缺损坏、封闭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环节,以及工矿企业办公楼、浴室、食堂、宿舍、工棚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设和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县龙泉工业园区、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等部门)

(十七)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物业管理、电力、供热供水、教育、民政福利、医疗、餐饮住宿、农业农村(农机、畜牧、冷链加工)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县龙泉工业园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四、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重点自然灾害防治

(十八)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议事协调机构,常态化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县龙泉工业园区、县减灾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十九)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形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合力。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建立重点林区雷击火预警系统。加强中小流域极端暴雨洪涝综合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部门)

(二十)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1.森林草原火灾: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监测预警和群防群控。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和防火道路建设,加快完善重点火险区火灾防控基础设施。科学组织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严格林区、草地以及林缘地带野外用火管控,严查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2.水旱灾害:加强防汛抗旱准备和隐患排查。强化县城、农村排水防涝设施、易涝点智慧化监控。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用,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汛抗旱协作和应急联动机制,统筹做好防凌和抗旱工作。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遇强降雨,坚决果断撤避转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3.地质灾害:加强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和风险“双控”试点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4.地震灾害: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巨灾防范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巨灾防范工程。开展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配合做好活动断层探测。优化震情监视跟踪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加强地震重点危险区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尽快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细化实化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四位一体”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地震救援训练,提高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5.气象灾害: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多部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运行。健全信息报告机制和临灾“叫应”机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防灾减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五、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二十一)强化基层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组织体系,配齐配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优化消防站点功能布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为基层配备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龙泉工业园区、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二十二)加强科技信息保障

1.开展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应急数据汇聚服务、应急管理指挥调度等项目建设。加大智慧消防、消防大数据平台、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龙泉工业园区、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2.推动非煤矿山生产、火灾预测等智能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二十三)强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体系。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龙泉工业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二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先进典型宣传,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推动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纳入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正职等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体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等现场培训和实操实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应急处突成效

(二十五)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物资保障。开展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充实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加快补齐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短板。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拓展储备方式,加大储备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龙泉工业园区、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二十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修订阳高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各行业专项预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十七)强化应急演练。年内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龙泉工业园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县直有关部门)

(二十八)积极应对处置事故灾害。健全应急指挥工作机制,严格值班值守,强化事故信息和灾情报送,加强应急调度,强化应对准备,遇突发情况,协调联动,高效处置,及时救援救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七、严格督查考核和评估力度,确保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九)从严开展事故调查和灾害评估。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评估。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挂牌督办。采取下发事故通报、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县直各有关部门)

(三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范围,推动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组织考察、评优评先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将“多通报、多发督办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生产督查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县直各有关部门)

(三十一)严格责任倒查追究。树立“严管就是厚爱”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理念,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等危害后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仅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并依法将有关企业及人员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工作不落实、作风不扎实、执法不严格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者诫勉。(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直各有关部门)

阳高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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